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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绿色使命 筑牢生态屏障——甘肃省金昌市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纪实
时间:2023-01-04 23:27:57 来源: 阅读量:2548

2022年,金昌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造林增绿、绿色发展、改革创新”实现新提升的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实现了林长制工作高起点发展、林草资源高质量保护、造林增绿高标准推进,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金昌提供了坚实保障。

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新提升

金昌市坚决扛起林草资源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把推行林长制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林草资源管理保护政治责任,把推行林长制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扎实推进林草生态建设。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林长制工作会议先后9次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国土绿化、防沙治沙等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总林长令4份,市县(区)级总林长深入自然保护地、植树基地、公益林管护区等资源保护阵地开展巡林调研18次,进一步压实了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主体责任。召开了全市林长制工作会议,市县(区)均设立了林长办,在市林草局设立了林长制工作科。

市、县(区)、乡、村四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全市780名林长上岗履职,选聘护林员、草管员536名,“一长两员”“一林一辅一技”等创新模式不断推出,形成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共设立林长制公示牌217块,做到了应设尽设,实现了林草资源全覆盖。研究制定了《金昌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在对标省上5项约束性指标和7项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将防沙治沙纳入全市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县(区)也因地制宜制定了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指标、细化了考核方式,确保林长制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发挥,确保林长制任务落实。编发林长制简报39期,各级林长累计巡林3104次,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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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林草资源基础调查监测,科学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全面提升林草法制建设和管理能力。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工作,全面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各项任务。开展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资源本底调查监测、土壤及地下水调查检测等工作,为科学保护提供基础支撑。对全市保护地进行了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接受了省级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未发现新的问题。开展林草湿荒年度调查监测、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森林督查图斑外业核实,完成样地调查62个,图斑监测606个,有效保护国家级公益林160.75万亩,核实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44个,落实草原禁牧139万亩、草畜平衡353.7万亩。对松材线虫、美国白蛾、梨火疫病开展专项普查,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15.26万亩/次、草原鼠虫害防治75万亩。在全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主动对接林草地用地项目,靠前“一站式服务”,依法办理林地、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事项49件,共占用林地草原8.724万亩,审核审批率100%。实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协同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查检查、隐患排查等各环节工作,森林保险参保面积达126.2万亩,建立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1个,全市森林草原区未发生大的火灾和严重病虫鼠兔危害。

造林增绿实现新提升

深入推动“林水融合”,因地制宜实施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项目,全力提升区域生态承载力。实施《金昌市全域绿化生态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长、林长合力破解生态用水难题,共促“身边增绿”民心项目顺利推进,完成人工造林2.14万亩,退化林修复0.5万亩,森林抚育1.8万亩,封滩育林2.7万亩,湿地修复0.1万亩,完成投资8187.25万元,规划造林绿化空间48.91万亩。金川区两项涉及生态保护修复的PPP项目深入实施,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同步建设农田防护林,提升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个,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及草原植被恢复5.45万亩,经省、市相关专家现场调查验收,恢复效果良好,一致认为是河西地区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通过市企共建、社会参与、线上创新“金昌市全民义务植树网”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197.8万元,组织全市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23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15.8万株。建立了市级林草项目库,编制各类林草专项规划3个,积极组织申报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等各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实际到位各类林草建设资金1.1亿元(其中专项债券4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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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上,与产业发展和群众生态享受需求紧密结合,充分借力科技支撑,做大做优经济林果和乡村生态旅游产业。整合项目资金434.03万元,发展特色经济林1240亩,全市以红枣、葡萄、梨、杏等为主的经济林面积达4.2万亩。对永昌县“玉露香”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贷款项目给予了财政贴息补助。以永昌县南坝乡为重点,着力打造生态宜居、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为一体的生态样板区域,花果山绿化项目完成高标准、彩色化、游园化造林3300亩,建成11.2万个风车组成的“风车长廊”,有效推动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全市新增及改造城市绿地600亩,永昌县在骊靬大道等地完成通道绿化41.2公里。与兰州大学合作的腾格里无芒隐子草种植试验示范项目顺利完成。与甘肃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合作,建立“玉露香”梨实践教学基地3个。新申报林草科技项目3个,依托国有林场技术优势完成优质苗木培育45万株,林草技术人员常年深入重点区域开展试验示范、技术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等。

改革创新实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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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全方位深化林草领域改革,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提升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印发市级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和工作督查等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制定了“一长一辅一技”技术指导服务制度,为市、县(区)级林长责任区域分别配备1名辅助协调员、1名技术服务员,市级层面已全部配备到位,县(区)正在推进落实。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4个,完成管护站维修改造,进一步改善了护林员生产生活条件,市黑水墩林场职工养老金欠缴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国有林场发展活力不断激发。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采取政府供苗、各村筹工筹劳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342.8万元,向群众提供各类优质苗木21.36万株,完成乡村振兴绿化美化点73个,农村房前屋后绿化得到有效提升,村庄绿化各具特色。

市级林长与人大、政协共同开展视察调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深入实地建言献策,地方“两会”上涉及林草工作的28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期答复。检察、公安、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建立司法协助机制助推金昌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落实的意见》《关于协作建立金昌市生态环境修复教育基地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4次,办理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林草行政案件5起,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加强林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在机构建设、信息发布、项目立项、资金安排、森林草原防火、生态用水指标分解、农田防护林保护管理、退耕还林地更新改造等方面协同发力,有力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靳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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