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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前教育法明年“六一”起施行
时间:2024-11-14 09:59:57 来源: 阅读量:780

学前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对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学前教育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本法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安全。

幼师体罚儿童或被终身禁业

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待儿童的三种情形将受到处罚: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损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

以上三种情形由所在的幼儿园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依法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幼儿园负责人处分,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其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者举办幼儿园;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证书。

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

学前教育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

此外,为保护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幼儿园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华社)

编辑:赵国慧

责编:田红娟 康津

监制:马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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